鄂人社办函〔2019〕59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5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部署,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和机构的优势和作用,深入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为高质量打赢湖北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二、具体措施
(一)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组织提升行动。各地要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力量的优势,针对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积极组织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着力提升劳务协作的组织化程度和就业质量,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家”。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市场主体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购买基本服务成果。
(二)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需求精准对接行动。各地要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主动与贫困县扶贫部门对接,采取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等方式收集就业意愿,用好湖北公共招聘网、湖北省人才市场网与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网,通过摸清供需两头提升对接的精准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监测,建立完善并实时更新贫困劳动者就业需求数据库,为贫困劳动者提供精准对接服务。针对贫困劳动者年龄偏大、文化偏低、技能不足等实际情况,可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搜集适合的岗位信息供贫困劳动者自主选择,根据贫困劳动者个性需求,重点提供家政、手工制作等灵活就业岗位。
(三)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扶贫专场招聘行动。各地要结合春风行动、金秋招聘月等各类招聘活动,举办扶贫招聘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发动有招聘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招聘信息,针对贫困劳动力的不同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定期在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中开展扶贫招聘活动。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深入贫困地区开展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三送”下乡活动,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特别是要让贫困劳动者掌握获取就业创业政策和招聘岗位信息的渠道。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进行“广角”式招聘宣传,为高校毕业生特别是贫困高校毕业生“量身定制”岗位信息,实现精准匹配。
(四)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创业指导行动。各地要充分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一步组织专家、企业家、创投人士深入贫困地区,为开展电商、农产品加工、手工艺制作等项目提供创业指导。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指导、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引导和吸引贫困地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和在外经商人士返乡创业,促进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进一步实现脱贫。探索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扶贫车间开展合作,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创业指导和市场开拓对接服务。
(五)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能扶贫行动。各地要积极依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贫困劳动者职业指导,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面向贫困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行项目制培训,针对有劳动力能力、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采取定岗定向等培训模式,增强培训内容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针对少数贫困劳动者的个性化培训需求,可采取“一对一”“点对点”方式组织“师带徒”式培训。
(六)开展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援助行动。聚焦我省深度贫困地区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人力资源服务交流协作,积极引导省内外诚信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贫困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加强劳务对接,促进劳务协作。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春运”期间,在机场、车站等节点接送返乡农民工回家,配套举办多种形式的脱贫攻坚推介对接活动。探索建立“政府+劳务机构+企业+贫困劳动者”四位一体的就业扶贫服务模式,将人力资源服务向基层延伸、向贫困地区延伸。
(七)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益扶贫行动。积极倡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结合当地农业生产环境,购买经济作物、家禽、家畜等生产资料,无偿捐赠给长期待业在家的贫困劳动者。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帮扶贫困劳动者”“帮扶留守儿童”等活动,关爱贫困地区贫困劳动者和留守儿童,充分发挥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就业扶贫服务联盟和党员先锋服务队的积极带动作用。
三、有关要求
(一)增强责任担当。脱贫攻坚是必须抓紧抓实的政治任务,是必须打好打赢的重大战役。各地要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以坚决的态度、强烈的担当、顽强的韧性、有力的举措,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加强与扶贫、财政等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支持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各项行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调度,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的作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取得实效。
(三)积极购买服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接购买政府扶贫服务,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我选湖北”“我兴楚乡 创在湖北”“就业扶贫”“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各类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活动。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力度。
(四)营造良好环境。各地要及时总结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助力脱贫攻坚好经验好做法,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大力宣传推广,引导更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助力脱贫攻坚行动。参与助力脱贫攻坚行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参加省级诚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定、省级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企业认定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推荐。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9年10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